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注销安徽中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的批复
18.09.2015 17:48
本文来源: 财政厅
财资〔2015〕1439号
安徽中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你公司《注销申请报告》收悉。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等规定,经研究,同意注销安徽中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其持有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34060006)同时废止。
请在接到此批复后10日内,将《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交回省财政厅(资产处),并依法履行终止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妥善保管你公司存续期间的资产评估业务档案,不得继续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此复。
安徽省财政厅
2015年9月17日
本文来源: 财政厅
18.09.2015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