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安徽规范工会经费收缴

18.02.2016  11:03

(2016.1.26《中国税务报》2版)

从2016年1月起,安徽省对工会经费收缴工作进行全面规范。

日前,安徽省总工会、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四部门联合发布《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实施办法》,明确地税部门代征工会经费直接缴入人民银行国库,再从人民银行国库转至商业银行“工会经费集中户”。这一变化,使得缴费人可以通过金税三期系统足不出户地向地税部门缴纳工会经费,而且工会经费缴纳管理更加安全、规范。

据了解,安徽工会经费税务代征工作在全国起步较早。2006年2月,安徽省总工会、省国税局、地税局就联合下发了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实施办法,经过近10年的探索实践,安徽省工会经费代收覆盖面和收缴率不断提高,为工会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此次出台的新办法充分吸取了近年来代收工作的成熟经验,对工会经费的职责分工、收缴程序、经费分成及划转、账户和科目设置、监督检查、法律和行政责任进行全面规范,使代收程序更规范、部门分工更明确、法律责任更严厉。

2015年12月15日,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童怀伟批示: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的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工会经费收缴的程序,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缴费人。省地税局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做了大量的工作,充分体现了对全省工会工作和工运事业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