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的实施给我省中医药发展带来机遇

26.08.2017  11:3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我国首部中医药国家大法,从今年7月1号起施行。如今,这部法已经实施将近两个月。作为中医药大省,这部法对我省中医药发展能够带来哪些机遇?安徽台记者钱瑶就此采访了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宏光——

  中医是我国的国粹国宝,但是,中医药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相比,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中医药服务能力仍然薄弱。陈宏光认为,《中医药法》提出了强化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支持与保障,把中医药发展纳入到有序发展的轨道,在这其中,基层中医将迎来发展契机:“他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中医药发展,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条件支持以及财力支持,这就是财的方面,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通过这些政策性的扶持来发展中医药的优势来支持它的发展。”

  继承是中医药发展的根本,也是中医药发展的内在规律。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医药继承不足、特色优势发挥不够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此,我省先行先试,探索“民间高手”合法执业途径。今年5月,我省首个民间医药特色诊疗中心在安徽省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试开诊,28位“民间高手”登入“大雅之堂”,为群众现场看病开方。陈宏光认为,《中医药法》提出的,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就可以获得中医医师资格,就是对我省这种做法的肯定,“今后中医医师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个是医疗院校培养的学生,第二个是师承关系确有一技之长的医生,也能获得国家所认可的医师资格,这是我们既尊重了历史的现实,也按照现行的规范来提来提升。“两条腿”走路使有些民间的医生,实质上就是把它纳入到规范法和法制化的轨道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