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二手房中介陷阱:中介“两头瞒”不让买卖双方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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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 www.ahwang.cn )讯 随着楼市持续走热,部分房产中介不守诚信的“伎俩”频频出现(本报昨日报道)。报道刊出后,不少市民拨打本报962000投诉自己遇到的陷阱。在市民的投诉中,房产中介的“瞒”“骗”“蒙”几大招纷纷见光。市民以后买房遇到类似招数,可要小心提防了。
招数一
中介骗完卖家骗买家
案例一
高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去年,他的一套60 多平方米的房子通过中介出售,报价57 万元。在签合同前,中介不让买卖双方见面。中介一边跟高先生说买家只愿出56 万元,经过其努力,价格谈到56.8 万元了,所以高先生要给中介2000 元的费用;一边跟买家说卖家57 万元才卖,最后忽悠买方是自己将价格砍到56.8万元,因此收取买家1000元的砍价费。
后来买卖双方在接触过程中,才知道中介是在两边报价两边骗,中间的好处都落入了中介的腰包。
案例二
李先生也遭遇到中介两边骗的事情。据李先生反映,去年5 月份,他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买了合肥市政务区的一套房子。
在看房和签订协议过程中,中介人员都只模糊地告诉他,中介费全部由买家承担,按房价的2%收取。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中介人员告诉他要支付2%的中介费,不过可以打八折。后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他支付了一万五千元的中介费。事后房主告诉他,中介曾表示买卖双方需各承担1%的中介费,于是她也按房价的1%支付了中介费。
【提醒】买卖双方尽量多交流
对于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双方来说,除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的那一次见面,整个交易过程都是通过中介公司促成的。抓住买卖双方彼此不认识的特点,部分中介公司特地不让双方见面,并把卖方放出的房价有意抬高,如果成交,他们不仅多赚了中介费,而且还能从中获利。买房时,购房者在交易的各个环节都要认准交易对象,买卖双方要见了面,才能交易。另外也应该尽量多交流,防止中介两边骗。
招数二
隐瞒真实房价吃差价
案例一
陈先生来电反映,他有套93.54 平方米的房子在网上挂牌销售,挂价72 万元。后来一家中介公司找到他称,可以帮他把房子卖掉,如果价格比72 万高,那么高出的部分就当作中介费。中介告诉他,以他的房子条件,最终售价估计最多能比72 万高个几千块。陈先生觉得中介卖房得几千块钱中介费是合理劳动所得,他自己也可净得72 万元,于是满口答应。
不过后来他发现,他的房子十分抢手,不少买家想买。最后,这套房子买家出的价格是74.4 万元。按照中介的说法,这么一来,超出的2.4 万元就由中介所得。而且,他同时得知,买方也按照中介要求支付了2%的中介费。陈先生觉得中介拿的钱太多,要求调低给中介的报酬,不过中介态度很强硬,要求按照之前的口头协议履行。
案例二
刘先生也遇到类似的事情。他的房子委托中介销售,价格是54 万元,中介提出要求,如果销售价格高于这一价格,则高出的部分与他平分。后来,这套房子的售价谈到56.6 万元,他觉得平白无故给中介一万多元不甘心,提出之前与中介的协议不算,不然房子就不卖了。中介人员一方面撕毁了这份协议,另一方面又伪造协议,并伪造签名。让他觉得十分恶劣。
【提醒】委托独家代理要慎重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采访了解到,去年以来,一种类似“独家房源”代理销售模式在合肥市场开始多起来。这样的模式下,一般由业主开价,房屋中介请人评估后再对房产定价,约定销售时间,一般不低于2个月。之后,双方签订类似“限时委托代卖协议”,中介会支付给业主一笔风险金,一般会在5000元左右。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中介未卖出房屋,这笔钱归业主所有;如果卖出,这笔钱将从卖房款中扣除,高出的部分则由中介与业主平分。
对于卖房者来说,一旦与中介签约,将不能因市场房价上涨而随意更改销售房价;如果其他购房者愿意以高于现在的价格购买该房,卖房方也得先赔偿代卖方违约金才能销售。一般来说,市民没有中介了解市场行情,中介一般都会看准一些卖房人急于售出房屋的状况,瞒着真实房价,将约定销售价格压低。因此,卖房者在选择这类模式时,要谨慎起见,并对市场进行充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