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进一步规范收费助力企业减负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10月28日消息(记者:雷明剑)省政府新闻办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安徽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办法》旨在规范全省中介服务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办法》将于11月1号正式实施。
中介服务听起来很陌生,却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会计评估、税务咨询、商标代理、职业介绍、婚介服务等众多行业。发布会上,省物价局局长陶启南表示,近年来,我省中介服务快速发展,但中介服务机构不规范收费问题较为突出,这也是《办法》出台主要原因。
陶启南:“一些中介机构依托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评估论证、技术审查、检验鉴定等服务;少数中介服务机构尚未完全开放,竞争格局难以形成,垄断性的收费较高较乱。”
为规范涉企收费、助力企业减负,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办法》提出要加快中介服务机构改革;扩大市场调节价范围,放开中介服务收费,收费标准主要由市场形成;尤其是要打破垄断,促进中介机构公平竞争,引导和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
陶启南:“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不得设定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执业限制;每个市县开展同类行政权力中介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
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是企业反映较为强烈的领域,《办法》规定,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要与本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相对应,防止随意设立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办法》同时对政府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及价格形成进行了明确。
陶启南:“收费标准应依据中介服务项目的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由价格部门在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召开专家论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
为防止中介服务价格放开后,出现收费大幅上涨和随意要价。《办法》列明了“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委托方进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中介市场价格”等四种禁止性的规定,还重点明确了具体的价格调控监管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陶启南:“《办法》明确针对放开的中介服务收费,采取包括公布价格行为准则、价格监测制度、约谈告诫制度、价格干预、价格诚信档案等五条调控监管措施,在全国也是首创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