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食药打假十大案例公布 10个案例马鞍山占6个
医院从无资质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火锅中掺杂毒花椒、商家违规走私未检疫牛肉……3月12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4年3·15公布食药监打假十大案例”。市场星报记者发现,从十大案例所发生的区域来看,我省马鞍山成“重灾区”,10个打假案例中,有6个来自马鞍山。
A 走私未检疫牛肉,涉案额552万元
案例:2014年4月26日,蚌埠市食药监局对宏业集团肉联厂批发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者销售的鲜冻肉类产品无中文标签,且未能提供出入境货物检疫证明。
后经警方侦查,当事人翁默然、石新江侠等人从南京、郑州、广州和徐州等地购进未经检疫无中文标签标示产地为巴西的牛肉产品,在蚌埠市宏业集团肉联厂批发市场内销售。本系列案件涉案金额552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
处罚:根据相关规定,其中10名当事人涉嫌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罪。目前该系列案件已经侦查完毕,10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
B 夫妻出售有毒花椒,均被审查起诉
案例:2014年2月8日,蚌埠市食药监局对蚌埠市龙子湖区某火锅店自制火锅底料及可能存在问题的原料花椒、辣椒进行追踪监督抽检。
执法人员得知火锅店供货方为蚌埠市龙子湖区的海艳干货商行。同年3月6日,执法人员对该商行销售的特级韩城梅花椒等食品原料进行抽检,结果不合格,均含有罗丹明B。
后经警方查明,自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孙超、李海艳夫妻二人分别从山东某市场购进各种含有罗丹明B的花椒共计400公斤,在蚌埠市国强路市场向外销售,共得赃款21432元。
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据介绍,海艳干货商行剩余花椒64.6公斤被依法扣押。目前,该案已经侦查终结,由蚌埠市龙子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C 雨润肉制品不合格,企业遭五倍罚款
案例:去年10月16日,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信息函,显示在上海某商场抽取到的马鞍山雨润百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贝贝罗尼意式萨拉米(生产批号2014年8月13日)为不合格食品,检出含有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次日,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检查,在该公司食品成品库未发现2014年8月13日生产的贝贝罗尼意式萨拉米的库存;调取该公司生产记录和发货记录,发现仅去年8月份,该公司便生产了4000多袋。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暂停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立即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157.8元;2、处以生产食品货值金额五倍55400元罚款。
D 医院从无资质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案例:2014年5月1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马鞍山某医院采购管理中心仓库检查,在三楼医疗器械仓库发现货架上摆放有德国B.Braun Melsungen AG生产的三通(注册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09第3662521号)共70支;苏州碧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密闭式静脉留置针(注册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151074号)共172支。
调取购进票据显示,上述医疗器械均于2014年从安徽零感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购进,但该院提供的安徽零感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期限至2013年7月20日。经请示,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上述医疗器械予以查封扣押。
处罚:1、对该医院警告;2、没收违法使用的三通70支和密闭式静脉留置针172支;3、没收违法所得5.9万余元;4、并处违法所得4倍罚款23.9万余元。
E 10个案例占6个,马鞍山成“重灾区”
记者发现,除了上述四个案例,其余六个案例分别为:蚌埠市赵某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案、安徽某医药有限公司涉嫌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疫苗、马鞍山市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食品案、马鞍山市经营超过保质期保健食品案、马鞍山市采石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食品的包装标签标识标注涉嫌不符合国家标准案、马鞍山市花山区某药房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A7胶囊等药品案。
从十大案例所发生的区域来看,涉及的区域分别为 合肥 、蚌埠和马鞍山,不难看出,我省马鞍山成“重灾区”,10个打假案例中,有6个来自马鞍山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