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1937个村(居)成立普法依法治理机构

14.08.2015  16:06

  8月13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胡明莹率全市2011-2015年法治阜阳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第一检查考核工作组,到市开发区检查验收“六五”普法工作。

  颍州晚报记者跟随督查时获悉,“六五”普法期间,全市公务员53308人次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在1937个村(居)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4个村获评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早在“六五”普法初期,阜阳市就及时调整充实了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和第一副组长分别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分别任副组长,36个机关部门领导任成员。

  各地各部门也及时调整充实了“六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市、区级普法讲师团队伍,市讲师团由含高校法学专家、专职执业律师等在内的共30名成员组建成立。建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吸纳近3万名热爱公益事业、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各行各业人员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初步建成多层次、多方位完善的普法网络。

  “六五”普法以来,阜阳市坚持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坚持对市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市公务员参加网上宪法知识考试和宪法、禁毒法知识竞赛;组织全市国家公职人员书面考试,参考率98%,通过率100%。

  截至目前,阜阳市共开展县处级以上干部法律培训92场次,培训2836人次;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公务员53308人次,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司法和执法人员54065人次;县处级以上单位组织大型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556场次。

  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辐射引领作用,推出“法治与梦想”演讲比赛、全市青年学生旁听庭审活动、“青少年模拟法庭”等重点工作品牌,使青少年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治熏陶。

  2014年,全市21家单位因在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中的出色表现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授予全国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全市1937个村(居)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了村(社区)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工作站等组织,组建了由村(社区)工作人员、民警、党员等人员组成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阜阳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相结合。颍泉区投资150万在市第二实验小学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心;颍州区打造了全市首个法治文化社区;阜南县在中心城区建成法治文化大道。目前全市建成各类法治广场、公园、基地、长廊等100余处。

  突显地域特色,阜南县先后举办了“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暨法治文艺宣传巡回演出和“江淮普法行”法治文艺巡演活动,深入到全县345个行政村(居)委会演出。临泉县依托禁毒运动,广泛开展禁毒普法宣传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界首市创新开展“18”法律夜市,并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创作了《法制界首绽新花》、《六五普法大宣传》、《芝麻官断案》等大批法治文艺作品。

  2010-2013年,阜阳市分三批共确定22家单位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014年,通过组织考核验收,市政府共对34个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行了命名授牌。

  截至目前,阜阳市有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家;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4家;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省级80个;市级459个。(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