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确定23个县级政务服务标准化示范中心
中安在线讯 近日,安徽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批准庐江县等23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示范中心。这是我省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按照要求,各示范中心要对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目标和任务要求,深入查找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宣贯实施中的不足和问题,完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实施效果,进一步发挥政务服务标准化示范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据了解,2013年,我省启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省质监局与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加强协调配合,联合印发了《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2014年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方案》,对在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普遍开展标准化建设进行动员和部署。目前,我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已形成“中有合肥,北有蚌埠、明光,南有广德、马鞍山,辐射带动全省”的发展格局,树立了一批政务服务标准化示范标杆。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示范中心建设,是推进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全面提升全省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讯员 严飞 记者 唐进民)
安徽省23个县级政务服务标准化示范中心名单
庐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濉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利辛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怀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固镇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界首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颍上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凤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明光市政人民政府务服务中心、
凤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金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当涂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无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芜湖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郎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宁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铜陵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青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怀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桐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岳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黄山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