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已采集27万余人个人信用信息 一年内可免费查询两次

29.12.2014  21:07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个人应当遵纪守法,尊重合同,一旦达成契约,就应恪守信用。然而,实践证明,诚实守信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仅仅依靠法律和道德规范就可以形成的。如果一个人的失信行为不被记录、不受惩罚、不付出代价,个人就很难有诚实守信的动力和约束力,一些原本诚实守信的个人也可能会不再守信。

  因此,从2012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数据库的个人信用信息,开始面向公众开放。

  “办理信用卡,申请贷款,替他人担保贷款,个人信用信息都会自动进入数据库。”中国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调查统计科科长陈斌介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数据库已经采集的个人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贷款信息、信用卡信息和信贷领域以外的其他信用信息。

  其中,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的姓名、证件类型和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担保信息等;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信贷领域以外的信用信息,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欠税的信息、法院判决信息等。

  据介绍,普通市民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个人查询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道本人查询申请表》,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向查询点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并留存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原件。其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除了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道外,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国家机关申请查询个人信息需要提供:明确的法律法规等书面查询依据;加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协查函;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件或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完整的查询申请登记表;填写完整的保密承诺书。

  “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建立和完善征信体系。”陈斌告诉记者,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能准确识别个人身份,收集和保存他们的信用记录并依法使用这些记录,使守信行为得到褒奖,失信行为受到惩戒。同时,能使个人更加重视保持自身良好的信用记录,从而为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每年免费查询两次,基本可以满足个人需求。”据统计,截至目前,淮北市已有27万余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录入数据库。从2012年开始,经过一段时间的上升期后,目前,每月查询人次基本上稳定在1000余次左右。同时,个人一年内可免费查询两次。为保证征信系统对个人提供可持续的、高质量的征信服务,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收费价格,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第3次及以上的,每次则收取25元查询服务费。(淮北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