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下发通知加强监管强化监督 严禁社区矫正职务犯成“特权”人员[安徽法制报头条]

26.04.2016  21:03

本报讯 日前,省司法厅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从加强日常监管、做好教育矫治和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等三方面进行强调部署,以更好地促进社区矫正执法公平公正,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目前,在我省社区服刑人员中,犯罪前担任领导职务的占有一定比例,这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因案发前的职务、地位等因素,社会对其接受社区矫正关注度很高。因此,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职务犯罪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工作,规范其外出管理,对符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情形,确需外出的人员,应依照规定程序,完备请销假手续,落实跟踪监管措施,严禁私自外出。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职务犯罪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必须本人到司法所刷身份证报到,司法所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核其书面报告材料内容,准确掌握其活动行踪和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完成情况。对保外就医职务犯罪社区服刑人员,要求其定期提供身体状况及疾病治疗情况材料,并按要求进行病情复查,保外就医条件消失的,要及时提出收监执行建议。

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教育矫正工作,要加强职务犯罪社区服刑人员服刑意识教育,消除“特殊罪犯”思想,促其转化思想,悔过自新,自觉接受教育改造。要坚持因人施教,推行个性化矫正方案和方法,提高走访、个别谈话等教育活动的针对性。要加强职务犯罪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和心理包袱,稳定情绪,消除顾虑,安心接受社区矫正。

通知要求,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杜绝任何“特权”社区服刑人员的存在。市、县(市、区)司法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监管教育制度不落实的,要及时进行纠正。要深化矫务公开,对职务犯罪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和奖惩,要坚持集体评议和公开公示,做到阳光执法。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全过程的法律监督,进一步落实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社区矫正严格公正执法。(彭继友)

稿件来源:2016年4月26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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