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严禁” 两个“坚决”----安徽严格土地流转用途管制
29.05.2015 15:33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本报讯(记者洪曙光)记者5月19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近日,安徽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四个“严禁”、两个“坚决”,严格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要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要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两个“坚决”,即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
《通知》强调,要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设施农业发展,强化设施农用地用途监管。采取措施保证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可以通过停发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办法遏制撂荒耕地行为。
《意见》指出,要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2016年底,建立健全省、市、县、乡互联互通的四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力争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要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对流转期限3年以上、经营规模适度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奖补,稳步推进金寨等六县(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9.05.201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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