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管理 确保不动产登记准确规范

07.03.2017  10:08
          为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降低登记工作风险,宣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措并举,严抓不动产登记质量。
        一是建章立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结合宣城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出台《不动产登记质量抽检制度》,并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中心和各国土分局业务骨干为成员的登记质量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认真抽检。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首次不动产登记质量抽查工作,按3%比例随机抽取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和不动产查询等业务资料350份,检查了收件材料的完整性、表单内容填写的正确性、证书(证明)缮证的规范性和各登记环节的时限性等内容。
        三是强化整改。根据抽检情况,对照《不动产登记质量检查表》,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5类10条,发挥了抽检工作在登记质量“回头看”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成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