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严把“五关”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管 

17.11.2014  11:10

为加强对全市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滁州市多措并举,严把“五关”,加强清真食品监管。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全市注册的清真食品企业,按照清真食品相关规定,严格进行审查审核相关从业人员等是否符合规定,清真食品是否经过市伊斯兰教协会认可和批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入市经营。

 

二是严把年度检查关。在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加大对清真行业主体资格(包括清真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馆服务者)的审查力度,严格审查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要求,并由市伊斯兰教协会进行年审,凡不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年检,并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凡是复检不合格的,依法撤销清真食品经营资格。

 

三是严把规范经营关。市民委会同市伊斯兰教协会重视帮助清真食品经营企业(户)建立健全了清真食品管理制度。监督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清真食品准营证》,监督其设立清真食品专区、专柜,对专用专管生产经营设备、计量器具、食品运输车辆、生产经营场地加强监管;监督其在包装物显著位置标明清真标识,在清真牛羊肉屠宰、保管、运输、销售过程中要符合清真饮食风俗习惯,同时,要求确保所购食品或原料有清真标识,来源清楚。

 

四是严把依法行政关。加大对清真食品依法管理工作和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未取得《清真食品准营证》从事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的行为,查处违法发布清真食品广告、冒用清真标识、擅自使用清真招牌的行为,切实维护清真食品经营的市场秩序。

 

五是严把动态监管关。采取对全市清真食品市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个生产经营环节,检查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等是否符合清真食品的规定。同时,为从事清真食品企业及时妥善处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努力消除因清真食品问题引发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