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要求按照“中央资金引导、地方协调支持、企业为主推进”的思路,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发展,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助力实现2020年98%的行政村通宽带、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超过12Mbps等“宽带中国”战略目标。
两部门在通知中指出,面向未通宽带的行政村、已通宽带但接入能力低于12Mbps的行政村,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地方政府加强统筹和政策支持。同时下发的《2016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申报指南》明确,2016年,支持不超过1.5万个未通宽带的行政村、2.2万个宽带接入能力不足12Mpbs的行政村宽带建设和运行。
试点项目以地市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纳入试点申报范围。经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财政厅(局)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向两部门推荐。已从其他渠道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宽带发展的县不得纳入此次申报试点。
两部门结合年度预算及申报地市承诺的支持政策、农村信息化应用推广举措等因素确定试点范围,公示试点地区名单及实施方案,并指导监督试点地区公开招标电信普遍服务实施企业。
中央财政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安排补助资金,一次性下达到省(区、市),重点保障中标企业农村宽带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补偿。2016年具体补助规模以两部门认定的分区域电信普遍服务投入成本为基数,东部、中部、西部省(市)及各自治区分别按其基数的15%、20%、30%、35%核定。
两部门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并与以后遴选试点地区工作挂钩;发现重大问题的,取消试点资格,以后不得申报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