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瓶装酸奶里有一瓶已过期

11.03.2015  15:06

  本报讯 近日,铜官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江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投诉线索,查处一起捆绑经营的酸奶过期案。

  3月5日下午4时左右,该所接到消费者黄女士投诉,称其在石城路某超市刚买了2瓶装的捆绑酸奶,其中1瓶已过期,要求退货遭到冷遇。该所3名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检查比对,确认投诉属实。经调解,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超市当班店长出面向黄女士赔礼道歉并支付价款10倍赔偿金,同时对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酸奶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超市在经营时,经常把快要过期的食品与同类没有过期食品捆绑销售,,看似买一赠一,价格优惠,但这种销售方式常常暗藏猫腻。因为部分捆绑销售的食品已过了保质期。执法人员也提醒消费者,购买此类食品时一定要看清保质期。

  (汪超 章海文 吴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