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淮公司一经理近期将被公诉 侵吞国有资产达70万
24.12.2014 01:12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今年50岁的姚学平,曾任安徽两淮地质基础工程公司副总经理,两淮公司南京分公司经理, 合肥 分公司经理。利用职务之便,姚学平在工程分包、资质挂靠过程中大肆收受贿赂95万元,此外,他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侵吞国有资产7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姚学平已经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案近期将开庭审理。
2007年4月,两淮南京分公司承接多个建设项目。倪荣华得悉后,请姚学平将项目中的土建安装工程交予其分包,并献上“礼包”5万元。之后,姚学平将工程分包给倪荣华施工。
同年9月,二人商定,由倪荣华出资为姚学平在南京购置一套房产,以表示对姚学平的感谢。后倪荣华带姚学平多次选房未果。过了近两年时间,姚学平为拿到倪荣华曾许诺的房款,与倪荣华约定并派两淮南京分公司向倪荣华的账户转入工程款73万元,倪荣华提现后送予姚学平。
2008年春节,倪荣华又以拜年的名义送给姚学平1万元。
据调查,2007年4月至2010年10月间,姚学平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分包、资质挂靠过程中,收受被告人倪荣华、陆青峰、方景星的贿赂款共计95万元。
2010年10月,安徽煤田地质局决定将姚学平调离两淮南京分公司,任两淮合肥分公司经理。姚学平遂指使财务人员,虚构工程支出,通过陆青峰、倪荣华指定的账户,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从两淮公司账户开具转账支票共计70万元,通过倪、陆二人提现后予以侵吞。
公诉机关认为,姚学平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求利益,收受贿赂95万元,又侵吞国有资产70万元,应分别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倪荣华为谋求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贿赂共计79万元,情节严重,应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昨日获悉,姚学平已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案近期将开庭审理。(本报记者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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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2014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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