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尺地皮千日仇 四年积怨一朝和
安徽新闻网(www.ahnews.org)讯:11月20日,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溪头镇桃源村一起积怨多年的因土地纠纷引起的涉法涉诉案件被成功调处。
2009年,桃源村桃岭组程氏兄弟俩为给父亲建坟墓,由于坟墓建成后会占用邻居程某的茶棵地,于是程氏兄弟俩就和程某协商,用坟墓两边的茶棵地调换坟墓前程某的茶棵地,双方达成协议后,立字据为证。
既然有了文字依据,为何又会闹出矛盾纠纷呢?归根到底还得从协议书的文字说起。协议书其中有一段话是这样写的:程某某(指程氏兄弟的父亲)坟墓两边各两棵茶棵为界直上,其余地归程某所有。这句话从字面上看并没什么毛病,但到现场看,问题就来了,原来茶棵地里的茶棵有横竖之分,其计算的面积自然也就大不相同,程氏兄弟认为以横为准,程某则认为以竖为准,双方各执一词,当初签协议时即没有第三方证人,也没有划定明显的界线。从2013年起双方就因此事开始积怨,以至到后来发生拳脚相向,导致程某妻子柯女士眼部受伤并起诉到县法院。2015年11月13日,经县法院审理作出判决:被告程氏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应赔偿原告柯女士医药费等各项损失计人民币10501.4元,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的,将按相关法律条款加倍支付债务利息。一晃两年过去了,程氏兄弟以坟地纠纷未解决为由始终未履行法院作出的判决,此后双方一直吵闹不休,并多次到镇、县、市等部门上访,期间县法院和桂林派出所也多次召集双方展开调解,最后都是不欢而散。
为解决双方多年来的矛盾积怨,消除不安全隐患,溪头镇党委多次派员前往做调解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说,最后双方同意再协商调解一次。11月20日上午,溪头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方海涛率镇司法助理冯志钦及桃源村主要负责同志一行5人,再次来到桃岭小学(调解场所),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双方也逐渐认识到:冤家宜解不宜结,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为这点小事结一辈子仇不值得。随后,大家再一次来到纠纷地块现场,结合现场实地对协议上的文字做出常规性推理,最终划定了界线,而程氏也将法院判决赔付给柯女士的医药费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2200余元当场赔付给了对方。从上午9点一直到下午4点,这起折腾了四年之久的矛盾纠纷终于由双方在调解协议书签字按印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