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务必上门”应对送达难题

08.04.2015  16:58
 

  安徽法院网讯  受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经济纠纷案件有日益增多之势,给法官办案带来新的挑战,一方面由于大多数案件涉诉金额较大,使得法官要格外认真仔细;另一方面,涉诉被告人因为无力清偿债务从而不愿面对案件,影响了案件送达。

  2015年2月,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某银行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借款人江某及担保人黄某由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从而对法院产生抵触心理,在法院多次电话通知下拒不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影响了庭审的顺利进行。针对案件送达瓶颈,法院法警队积极作为。3月30日在民二庭联系下,第一时间安排警力亲自上门送达。后在承办法官及法警入情入理的分析劝说下,顺利完成了送达程序。

  该院法警队在体会到业务庭送达困难的情况下,主动联系业务庭对经济纠纷案件实行“两个务必上门”原则。一是被告对债务金额有异议的务必上门,主动听取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主动上门协助承办法官调取证据,减少当事人讼累;二是对案件当事人消极回避的务必上门,在送达传票的同时,与被告讲透法理和情理,尽最大努力消除当事人的思想包袱,协助业务庭开展庭审流程。自法警队协助以来,绝大多数案件都能合法、及时送达,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