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东至县残联简报(第134期)

09.09.2014  19:47

 

东至残疾人 第十四期     (总134期) 东至县残疾人联合会编印                          2014年9月1日   ★ 九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总负责人:李志方) 一、民生工程 1、电话回访白内障复明对象,做好白内障复明工程的资料整理工作。(分管领导:江长水承办人:孙慧、师伟、徐丽、陈迪龙。) 2、实施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83例):跟踪和服务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聋儿语训10人,儿童矫形器适配12例,实施肢体矫治手术的2人,脑瘫康复训练13人,智力康复训练17人,孤独症10人,辅助器具适配16人,大腿假肢装配1人。安排3名儿童助听器配备事宜,跟踪3例筛查合格的人工耳蜗植入儿童的后续手术工作。(分管领导:江长水 承办人:刘慧苹、孙慧、陈迪龙。) 3、督促乡镇做好重残救助和精神病药费补助的回头看和自查工作,补缺补差,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开展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工作,畅通“最后一公里”。(分管领导:江长水 承办人:何先松、孙慧、各乡镇残联。) 二、组织建设   1、做好主职及单位工作周志的记载和上报。(办公室)   2、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分管领导:李志方承办人:江长水、何先松、刘慧苹、孙慧等。) 3、验收、分析2014年残疾人数据库的更新工作。(分管领导:江长水 承办人:何先松、孙慧、各乡镇残联。) 4、部署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预算经费、出台方案、召开动员会、部署实施。(分管领导:江长水承办人:何先松、孙慧、各乡镇残联。) 三、宣传、教育、体育工作 1、继续办好《东至残疾人》。(分管领导:江长水承办人:江长水、何先松、徐丽) 2、开展残疾人事业和民生工程的宣传工作。(分管领导:江长水承办人:何先松、刘慧苹、各乡镇残联) 3、推荐残疾学生到省特殊教育学校就学,做好残疾大学生的救助资料上报事宜,搞好残疾大学生救助工作。(分管领导:江长水承办人:刘慧苹、师伟。) 4、组织运动员参加集训,备战第六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分管领导:江长水承办人:孙慧、陈能飞、有关乡镇残联) 5、逐户督查残疾人危房改造建设情况,做好资金发放工作。(分管领导:江长水承办人:何先松、孙慧、各乡镇残联。) 四、康复、就业工作   1、继续对接地税部门,做好企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分管领导:李志方 承办人:何先松、地税局基金办、各地税分局)   2、继续开展残疾人就业实名制录入工作。(分管领导:江长水 承办人:孙慧、师伟、徐丽、各乡镇残联)   3、对残疾人就业培训需求摸底调查表进行回访和数据分析,为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做好准备工作。(分管领导:江长水承办人:何先松、孙慧、师伟、徐丽、各乡镇残联)   4、开展在校就读残疾学生秋季调查摸底,并做好统计工作。(分管领导:江长水 承办人:刘慧苹、孙慧、师伟、徐丽、各乡镇残联)   5、做好成人假肢和矫形器、助听器、轮椅等各种辅助器具的摸底和登记工作,做好住院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的发放工作。(分管领导:江长水承办人:刘慧苹、各乡镇残联。)   五、党务、政务工作 1、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运行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残联档案室建设,按标准整理各种档案、资料。(分管领导:李志方  主管领导:江长水  承办人:何先松、刘慧苹、陈迪龙、师伟、徐丽、李劲松。) 2、根据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建章立制,搞好整改工作。学习、传达、贯彻中央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抓好机关学习工作。(分管领导:李志方承办人:江长水、何先松)   3、印发残疾人办证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日常办理、发放残疾人证理程序工作,适时赴乡镇上门集中办理残疾人证。(分管领导:江长水承办人:刘慧苹、陈迪龙。)   4、做好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编外2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及其他相关工作。(分管领导:李志方 承办人:江长水、何先松。)   5、做好2014年残联机关其他工作。(分管领导:李志方 主管领导:江长水 承办人:何先松、陈迪龙、孙慧。)           报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市残联,县委刘社教副书记,县政府吴东山副县长。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群众工作办公室,县作风暨效能办,县党务公开暨权利公开工作办公室,县直工委,残工委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