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实施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

29.05.2018  17:19
      近日,东至县农机局联合县财政局印发了《东至县2018年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方案》,至此购置植保无人机在东至县可以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

      2018年东至县无人机试点补贴资金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总量不超过50万元,或至全省试点补贴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与其他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有所不同:一是补贴对象不同  。2018年植保无人机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植保作业公司、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二是补贴数量要求不同。原则上每个补贴对象可申请补贴植保无人飞机数量不超过5架。超过规定上限的,补贴对象要主动提出申请,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三是补贴标准不同。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16000元/架;四是补贴申请手续不同。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无人飞机操作人员身份证及培训合格证明;(2)相对健全的无人飞机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3)无人飞机实名登记标志;(4)无人飞机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单,保险期不少于一年;(5)不少于100亩的无人飞机植保作业合同及作业量证明(附件1,作业量证明须经农业植保部门核实);(6)签订安徽省植保无人飞机试点补贴对象承诺书(附件2);(7)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营业执照、对公账户、法人代表身份证、购机发票、合格证等。

      东至县从2006年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以来,一大批操作性能好、科技含量高的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的耕种收环节得到广泛运用,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但植保环节一直是农业生产机械化的短板。近几年经过农机部门大力推广,植保无人机开始在农业生产植保环节渐露身影。质保无人机操作简单、作业安全、喷洒均匀雾化效果好、作业速度快效率高成本低的优点得到广大农民赞赏,但因其价格高,制约了质保无人机的推广运用。2018年实施质保无人机购置补贴试点将极大调动农民购买积极性,有力促进质保无人机在农业生产植保环节的广泛应用,加速推进东至县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并向全面机械化转变。(东至县农机局 徐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