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自治之路任重道远
“三分之一履职尽责较好,三分之一不作为,还有三分之一乱作为。”这是城区一位多年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内人士对业主委员会在小区自治中作用的描述。市住建委相关数据显示,城区160个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中,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近百个小区,这个比例全省最高,但实际工作中,业主委员会履职尽责积极性不高,业主自治效果不佳。
不愿“当家”致成立难
“小区出现问题了,站出来到处投诉的业主很多,但是如果想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小区业主解决问题,很多业主又不愿意站出来。”金安区房产局物业科科长张军说,这种现象在城区非常普遍。
张军说,三里桥街道有一个小区,问题较多居民意见很大,业主经常通过各种途径投诉,街道工作人员利用下班及周末时间到小区门口开展登记,邀请业主参加业主代表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大部分业主都不愿意配合,历时三年业主代表大会始终没能开起来,业主委员会也无法成立。
不仅仅是成立难,业主委员会即使成立了,很多业主遇到问题了第一时间会向房产部门投诉,会到网络上或者找媒体曝光寻求解决,而不是找小区的“家长”——业主委员会,很多业主甚至根本不知道业主委员会的存在,实事上,每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都会在小区内公告、公示,只是很多业主在没有遇到问题时,对此“漠不关心”。
不作为乱作为失民心
在城区,也有业主委员会履职尽责为业主服务,阳光水岸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其中之一。因为该小区地下车库只卖不租,业主委员会将小区开发商告上法庭,不管官司结局如何,业主委员会敢于站出来为小区广大业主服务,这已经很难得了。锦绣华府小区业主委员会也是履职尽责较好的典型,2012年业主委员会发现小区房屋质量问题、物业额外收取80元公共能耗费用问题,后来在街道、社区组织下,召开了开发企业、物业公司、业委会参加的联席会议,解决了上述问题,化解了矛盾,真正发挥了小区“家长”的作用。
然而,城区近百个业主委员会中,像阳光水岸和锦绣华府两个小区业主委员会这样积极履职尽责的很少,大多数是不作为、乱作为,徽商小区今年4月份曾发生外墙线条脱落事件,金安区房产局物业科曾督促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修复外墙,但大半年时间过去了,该小区业委会仍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不仅不为业主办实事,个别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还带头不交物业费,甚至强占小区公共资源谋取私利,或者利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身份,私下搞小动作让自己亲友的物业公司入驻小区。这些不作为、乱作为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扰乱了小区正常秩序,失去民心的同时也给小区业主自治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物管亟需业委会自治
“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得好不好,三个很重要的因素分别是业主自治水平高不高、物业服务到不到位、行业监管力度大不大。”市房产局物业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区很多小区物业管理做得很好的小区,业主委员会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比如青年广场小区、六州首府小区、翰林院小区、锦绣华府小区、阳光水岸小区等。
为什么有些小区业主委员会不作为、乱作为呢?市房产局物业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素质不高有关,另一方面与小区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认知有误区也有关联。针对这些问题,市住建委正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业主自治自律意识,主动作为,自觉参与物业管理,并组织街道、社区继续组织协调住宅小区业主代表大会成立及业委会换届,指导不作为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改选或者实施社区代行职责,同时举办业主委员会业务培训班,提高业委会履职尽责能力,引导业委会及广大业主积极开展小区自治,为改善城区住宅小区人居环境,提高城区物业管理满意度添砖加瓦。
责编:马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