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还款成“老赖” 强制扣押促调解

20.10.2016  20:34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10月18日,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了一起借款“老赖”案件。事发缘由是梁某因购买货车,经葛某担保,立借条分三次向管某借款,分别是:2012年8月20日借款10万元,2012年9月5日借款10万元,2012年9月28日借款8万元,上述三次借款均约定月利率15‰;购买的三辆货车挂户在寿县某运输公司;此后管某经催要未果,遂诉讼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梁某偿还借款,但梁某未自愿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与梁某联系调解,但都无果。2016年10月18日上午,寿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接到了申请执行人管某的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梁某的货车在寿县某大型停车场停靠,执行法官得到消息后,立即带领法警和书记员前往查封扣押车辆。到达现场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说明案件情况及法律规定,要求他配合交出车辆的钥匙,并出示了执行公务证件和查封扣押车辆的裁定书,但被执行人表面配合却迟迟不交车钥匙。面对如此情形,执行法官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安排法警在现场控制住车辆,以防利害关系人转移车辆。另一路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进行调查询问。慑于法律的威严,梁某最终愿意与管某达成和解,分期分批偿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