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发生“恶意亏损”骗补贴情况

29.01.2016  14:37

                为了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入力度,市科委近日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拟定了《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市科委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补偿不超过60%的
  《管理办法》针对风险补偿标准拟分两档设定:对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所发生的实际投资损失,由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60%的风险补偿;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生的实际投资损失,给予不超过30%的风险补偿。单个投资项目的风险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单个投资机构年度风险补偿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监管方面,《管理办法》针对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的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拟由市科委、市发展委和市财政局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对风险补偿政策的管理和实施,包括: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审核风险补偿项目的补偿金额、对风险补偿资金的运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委,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包括:组织和受理风险补偿项目申报、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提出补偿建议、定期向工作组报告风险补偿资金的运作情况等。
  此外,还将由工作小组委托有关部门或中介机构,对风险补偿资金及日常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和规范。投资机构弄虚作假,或与被投资企业合伙骗取补偿资金的,一经查实,市科委将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收回已拨付的补偿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不会发生“恶意亏损”情况
  对于网上出现的“段子”,上海投资界人士表示:并不会发生“恶意亏损”的情况。“这一补偿不是全额补偿是差额补偿,大头还是投资机构自己承担的,没有人傻到损人不利己,你要自己承担亏损大头才可以获得补偿。”上海上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际创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郭箭表示:“投资机构的运营逻辑跟投资业绩是成“正相关”的关系,投资团队的激励来自我投资达到一定收益水平之后,出资人会作为报酬支付给投资公司。天使的投资公司一定要把投资业绩做得越好,才可能获得更多报酬,以后才有人愿意把钱交给我打理,恶意骗补偿的话,是等于砸自己的招牌。”
  郭箭认为,整个投资的运营是有一套非常复杂,非常专业的过程,包括申请开始,要具有一定的资质,我们投什么行业,投什么阶段,都有一定的标准。内部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整个流程不是随便找两个人投资一家企业就可以了,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
  事实上,对于一些众创空间来说,这一政策无疑是利好。“最起码是鼓励我们投资初创企业的。”众创空间创业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吕东远告诉青年报记者,“希望政府部门在细则上下功夫,毕竟,补贴向来不好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