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2月27日晚21点10分,室外温度0℃,被执行人汪某的家人将4.5万元执行标的款送至霍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至此,一天的执行工作告一段落,执行局的干警们围在一起总结这一天来的工作,并讨论下一步执行计划。
据集中执行日报显示,仅27号一天,该院执行局出动执行人员12人次(其中法警3人)、警车3辆5次,查封房产3套,划拨(扣留)存款13.66万元,执行到位标的款85.037万元,终结案件3起,和解案件1起,部分履行案件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