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下发通知: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中秋、国庆将至,公安部直属机关纪委日前向部属各局级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6·30”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严格落实廉俭过节各项纪律规定,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同时要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扎实推进部直属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6·30”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部党委部署开展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紧紧抓住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认真研究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部党委十项规定的具体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廉俭过节各项纪律规定:严禁用公款送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旗帜鲜明反对“四风”,从我做起,率先垂范,坚决不用公款送礼,坚决不接受工作对象公款宴请和公款购买的节礼,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抓纪律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抓早抓小抓实、抓常抓细抓长,对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纪检组织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要快查快办,点名道姓予以曝光;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屡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部党委十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出现有关问题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说情的,都要严肃问责,确保部直属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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