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中院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暨审判管理工作会议

28.07.2016  12:36
 

  安徽法院网讯    7月26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暨审判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分析1-6月审判、执行工作及审判管理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世琦作了讲话。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质效指标情况、重点工作情况作了年中工作汇报,通报了全市法院上半年审判质效情况,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对上半年工作及审判管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

  吴世琦指出,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是人民法院的源头和根本,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追求。司法公开、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一切工作都要紧紧围绕发挥审判职能、提高案件质效进行。去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审理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审判质效考核情况来看,还存在案件数量居高不下、部分重点审判指标有所下降、一些与审判管理密切相关的工作开展不力等情况,整体工作与其他法院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审判质效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吴世琦指出,影响阜阳两级法院审判质效提升的关键原因在于: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2015年受理案件64853件,同比增长31.33%,位居全省第二;今年1-6月受理案件40995件,同比增长13.58,占全省受理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以上。案件绝对数量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效。二是基础设施不尽完善。科技法庭数量不足,执行指挥中心功能不全,档案室尚未达标等,制约了审判质效的提升。三是信息化应用能力不强。审判执行信息录入不全、裁判文书上网比例不高、网上办公办案系统应用不足等,使信息化建设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提高案件质效的推动力。四是思想观念停步不前。对“大数据”时代法院的工作方式、司法理念等缺乏了解,沿用老的办公办案方法,缺乏创先争优、追赶先进法院的动力。

  吴世琦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强化措施,确保案件质量效率全面提升: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执法办案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把提高案件质效指标作为当前全市法院的首要工作、中心工作。二是强化领导责任。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庭长要把审判管理作为“第一职责”,强化监督和指导,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三是抓好重点工作。要强化信息化应用能力,有效提升案件质量,突出抓好执行工作,妥善处理特殊案件,继续加强基础建设,凝心聚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整体迈进。

  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审判员、各部门正、副职和审管办全体人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及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副院长、审管办主任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