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已婚女与男小三登记结婚仍与丈夫同住 因重婚获刑10月

13.05.2015  19:19

一女青年在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结果触犯了法律。日前,这位“无知女”因犯重婚罪,被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2008年12月1日,女青年江某与邵某在埇桥区民政局办理了 结婚登记 手续。婚后,两人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2013年的一天,两人再次争吵生气后,口头上说了离婚,但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2014年5月,江某结识了代某,同年7月28日,其又与代某在埇桥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代某发现江某仍和邵某住在一起。2014年11月,代某找到邵某,并把其与江某的结婚证拿给邵某看,邵某看后吃惊地说他和江某并没有离婚。感到事态严重的邵某随即报案,之后江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江某违反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法院依法对其给予了从轻处罚。(夏长征 孙静)

原标题:丢下新郎又做新娘 无知女犯下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