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旧”改造七年实现节地12.95万亩
03.06.2016 02:31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截至今年3月,广东“三旧”改造累计投入改造资金9585亿元,约占同期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5.97%;完成改造项目4747个,完成改造面积26.39万亩,相当于全省一年的新增用地指标规模,实现节约用地约12.95万亩,节地率为49.07%。其中,珠三角地区累计投入改造资金7675.63亿元,约占同期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6.81%,完成改造项目2504个,面积17.50万亩,节地率47.37%。
据介绍,受现行法律政策制约,原土地权利人积极性不高,是“三旧”改造一度难以大规模实施的主要原因。为此,广东省探索创新办法,激发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的主动性,对其所涉及用地手续不完善的,规定可以按照用地发生时的法律政策落实处理(处罚)后,按土地现状办理,无论改造后用于何种用途,允许以协议出让方式补办供地手续,使原土地权利人继续保有土地使用权,为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创造条件。
2009年,《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出台后,使得“三旧”改造政策体系正式确立。在“三旧”改造政策上,广东创新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方式,土地权利人可通过开发土地直接获取土地增值收益,土地权利人不愿或者无能力自行开发的,可以引入市场主体合作开发,也可由政府征收或收回土地后公开出让,按不高于出让纯收益的一定比例获取补偿。在“三旧”改造方向上,统筹考虑市场需求和规划要求,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居则居,改造模式不一味的拆除重建,有的仅对建筑功能和周边环境进行提升,改造为孵化器、众创空间、创新工厂等,为创新企业提供了用地空间,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目前,广东省已完成的“三旧”改造项目中,属于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的有2827个,占改造项目总数的59.53%。其中,淘汰、转移“两高一资”项目494个,引进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429个,投资超亿元项目514个,这批项目改造后,当年实现产值(营业收入)平均比改造前增长了1.43倍。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3.06.2016 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