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积极部署2015年度粮食库存检查(三)

20.04.2015  19:10

六安市粮食局    自8日开始,六安市所属县区陆续开展粮食库存自查工作。通过认真测量体积,计算数量,核对账表,查找问题,填制底稿,汇总数字,到15日自查工作基本结束。自查期间,市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赴县区督查,县区局也加大对企业自查的巡查力度。霍邱县还联合县农发行等相关部门,用特制大容器实际测量粮食密度,重新检测小麦容重,确保库存数量真实可靠。

阜阳市粮食局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部署。市、县两级认真组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粮食库存检查领导组织,细化职责,明确了“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采取有效方式积极动员部署。二是全市检查范围的库存企业全面落实自查。三是积极实施监督检查。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市粮食库存检查督查组和有关县区对重点库存企业开展督查,颍东区、界首市、临泉县分别组织了全面普查。

宿州市粮食局  4月9日上午,宿州市粮食局召开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会议。各县、区粮食局分管局长、监督检查股长、各县、区粮食局统计人员、中储粮宿州直属库统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对《关于开展2015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皖粮明电〔2015〕3号)进行了解读,并对清仓查库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会议强调: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学好文件,吃透精神;认真准备,周密部署,搞好自查的同时,做好迎接省局和市局的复查、抽查工作;严格按照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工作底稿和总结材料,确保圆满完成库存清查任务。

怀宁县粮食局  一是成立组织,主动与县财政局、农发行沟通,联合成立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检查内容、工作细则,任务、责任到单位、到库点、到人。三是合并检查活动。将库存检查与市粮食局组织开展的政策性粮食收储管理提升年检查评比和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工作,合并进行,提高办事效率。四是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各责任单位通力合作,按期推进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各项规定,明确保密责任,切实做好粮食库存数据、信息保密工作。要严格遵守有关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规定,廉洁高效开展工作。

郎溪县粮食局    4月16日,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发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关于开展2015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皖粮明电[2015]3号)和市局要求,郎溪县粮食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国有粮食仓库进行了检查,完成了数量、质量、账务、表格、见证、沟通、时间节点、手续等全部工作,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组复查准备工作。

黟县粮食局  4月15日,黟县粮食局会同黄山市农发行、县财政局,深入黟县省级粮食储备库,组织指导储备粮承储企业开展2015年度粮食库存自查。检查组一行按《2015年度黟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登仓入库查粮情、测量粮堆体积,取样测容重,查看实物和统计工作底稿等,指导承储企业有序推进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检查组要求,粮食库存检查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严格检查程序,压实检查责任,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要结合春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贯穿始终,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均要记录备案;严格储备粮数据管理保密制度,严防失泄密。

凤阳县粮食局  按照2015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凤阳县2015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凤阳县2015年粮食库存检查自查阶段于4月13日前圆满结束。依照“有库(点)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完成了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承储企业全面彻底自查,情况汇总和数据的填报。目前正在巩固自查成果,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复查。

界首市粮食局  4月11日,界首市粮食局根据皖粮明电[2015]3号和阜阳市粮食局《阜阳市粮食局2015年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即时制订了《界首市粮食局2015年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组织专业人员,利用为期四天的时间对辖区内所有承储企业库存小麦的数量、质量、账务是否相符、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自查,确保了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同时做好了省、市局联合复查组对我市复查的迎检工作。

肥东县粮食局   召开了全县2015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库存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既是一项经常性基础工作,又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对粮食企业工作的检验。二要按规范程序、规定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2015年库存检查工作任务。做到“有粮必查、有仓必到、查必彻底”,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三要严格纪律要求,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四是在自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得隐瞒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