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全省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05.11.2015 10:18
本文来源: 发改委
日前,我省2015年前三季度居民收入数据出炉,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全省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增长9.9%。前三季度,我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8197元,同比增长9.9%,增幅比全国高0.4个百分点,在全国三十一个省市中居全国第12位,中部第三。四大类收入全面增长。工资性收入达3178元,同比增长14.5%,是可支配收入主体,占比达38.8%;经营净收入2876元,增长6.6%;转移净收入2027元,增长8.5%;财产净收入117元,增长0.7%。和前两个季度相比,收入变化逐步回稳。
全省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增长8.6%。前三季度,我省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0095元,同比增长8.6%,增幅高于全国0.2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11位。从收入结构看,工资性收入增长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最大动力。工资性收入人均12505元,同比增长9.2%;经营净收入人均3234元,增长6.0%;财产净收入人均1403元,增长8.5%;转移净收入人均2953元,增长9.2%。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62%,拉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5.7个百分点。前三季度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与全国相比高出0.2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11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
城乡收入剪刀差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2.45∶1,低于2014年2.50∶1。我省目前城乡居民收入比低于全国21个省份,在中部六省中城乡收入差距最小。
本文来源: 发改委
05.11.2015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