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实施“三变”改革 推动产业扶贫提质增效

16.03.2017  20:38

近年来,颍东区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为抓手,着力构建科学紧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农村产业升级、企业发展壮大、农户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发展、基层组织加强的“五位一体”共赢体系。

一是创新清查确权方式,盘活存量,用活增量。引导和支持贫困村对村部校舍、池塘水面等闲置资源进行清查、确权、评估,将闲置资源折价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按股获得收益。坚持以工业化理念经营农业,实施“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土地平整),打造扶贫产业基地。目前,累计盘活贫困村闲置资源1450万元、投入涉农资金1905万元,帮助受益村村均年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7万元。

二是推进扶贫资金投资参股,折资入股,分档配股。按照村申请、镇审核、区审批的程序,将到村财政扶贫资金以优先股方式,直接投入到经营主体,帮助贫困村获取分红收益。将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建设的贫困村扶贫农场和扶贫工厂,移交村级集体持有,并通过与经营主体签订入股或租赁协议等方式进行运营。将财政扶贫资金以优先股方式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以土地或现金方式入股,享有参与分红权,脱贫后第3年收回配送股份,用于帮扶其他贫困户。目前,累计扶持参股企业15家、投入资金605万元;整合涉农资金4344万元,支持建设村级扶贫农场35个、贫困村扶贫车间65个;投入配股扶贫资金211万元,已享受配股扶贫政策贫困户165户。

三是引导农户开展土地入股,资金入股,资产入股。大力实施驻村扶贫“1234”行动计划,引导农民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统一对外发包经营,并在自愿基础上,将其中贫困农户土地经营权未来一定年限租赁费折现,以优先股入股到经营主体,入股农民按照“下有保底、上有封顶”方式获得收益。引导支持贫困农户将自有资金或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直接入股,成为投资主体的股东,按照“保底+浮动”的方式,获得分红收益。引导支持村居组建光伏扶贫合作社,以集中建设的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资产入股合作社,有效破解贫困户屋顶不达标、管护无能力等难题,帮助贫困农户获得稳定收益。目前,累计支持199户贫困户以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409亩,254户贫困户以扶贫小额信贷或现金1076万元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光伏扶贫合作社94家、入社社员4246户、入股资产91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