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

06.03.2015  18:05

安徽省司法厅 2015 三公 经费预算

 

一、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584.9

因公出国(境)费

21.6

公务接待费

78.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85.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85.3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徽省司法厅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2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8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21.6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5.4万元,增长33.3%,系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用于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 支出78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0.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485.3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24.7万元,下降4.8%。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司法业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

     

安徽省司法厅政务公开电子邮箱:ahsftcw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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