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突出三个重点狠抓少数民族“共同发展”

19.08.2014  22:14

近年来,宣城市认真落实全省少数民族“共同发展”提升行动工作要求,紧扣民族乡村实际,突出三个重点推进“共同发展”。

 

一是抓创建,营造齐抓共管良好局面。2012年宣城市委市政府首开先例,在市直单位开展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随后辖有民族乡村的宣州、宁国也开展了这一活动。2年多以来,全市上下积极响应创建活动部署,贴近基层实际,紧扣“”字做文章,注重办好实事。通过项目帮扶、技术支持、人才配置、联点共建、走访慰问等方式帮扶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群众,截止目前共落实了帮扶项目38个。

 

二是抓项目,助推民族乡村加快发展。开展“民族经济发展项目化”管理,建立市级少数民族“共同发展”项目库。每年年初,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民委成员单位深入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群众走访,确立该年度重点项目并多方努力积极争取资金。2012年以来,全市共争取省级以上资金891万元、吸引社会资金近4000万元投入民族经济项目建设,改善了民族乡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成了云梯千秋畲族风情园、胡村回族村花戏楼滨湖广场等特色项目,提升了民族乡村人居环境。

 

三是抓转型,推动农民收入多元增长。在立足民族乡村做大做强林果、种养殖产业的同时,注重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实现农民收入多元增长。云梯畲族乡鼓励农特产品深加工,组建了笋干、早竹、毛竹、山核桃、仔猪营销等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占浙江临安市场的三分之二以上。千秋畲族风情园组建农家乐协会,会员达30人,完成标准间改造50余间,接待能力达200床/日,日均入住率达80%,预计年接待游客将达6万余人次,旅游收入超过2000万元。胡村回族村组建禽业养殖合作社,规划回民风情园,重建清真寺,申报乡村旅游最佳摄影点,积极发展规模养殖和民俗风情旅游,带动村民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