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范”力阻国有资产流失

20.06.2014  13:40

  6月19日了解到,瑶海区国资办、国资公司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注重做到规范制度建设、规范决策审批、规范合同履约“三个规范”,纪检组织参与监督,从而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

  瑶海区国资办、国资公司在资产评估、资产转让、资产使用等方面制定了规章制度和管理意见,做到依法监管,监管有序,相继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乡镇、街道、开发区经营性资产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规定区属企业国有产权(含单项资产)转让必须按要求进入市级招投标中心集中交易。在国有产权转让或资产处置的前置程序中,瑶海区国资办纪检组参与监督整个流程,并要求各国有企业从市国资委或财政局备选库中选取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的产权(资产)进行公正、如实的评估后,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转让处置。交易完成后,督促产权单位按照交易文件要求及时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必须与招标文件内容相一致,不得背离合同实质性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