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结合”严把资产处置审核关

20.10.2014  14:38

  今年以来,瑶海区国资办对该区城管局、教体局等6家单位申请报废原值近817万元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处置审核。在国资办纪检组监督下,注重“三个结合”,严把资产处置审核关,从而减少了单位资产处置的随意性,确保资产使用周期,提高资产的利用率,最终节约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

  一是资产处置与政府采购相结合。坚持“四不原则”,即不到报废年限的、手续材料不全的、不见实物的、不经审批自行处置的不予处置,不得新增采购替代。二是资产处置与审批权限相结合。理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项审批程序,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分别报区国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批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增强资产处置审批科学性与公正性。三是资产处置与节约环保相结合。予以报废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资产,严格指定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回收无害化处理,避免电子产品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必须将残值收入作为非税收入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