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清单”规范乡镇服务型财政建设
08.08.2015 13:03
本文来源: 政府
目前,各县市财政部门都全面准确梳理了权力、责任和服务事项,厘清和规范乡镇财政权责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具体工作事项,切实保障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市辖四县一市共梳理确认了4项权力和责任以及9项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开了相关运行流程图。
结合当前乡镇财政为民理财的中心要求,我市重点突出乡镇财政服务功能,细化具体服务事项和相关内容及要求,分别明确了乡镇预算管理、涉农资金补贴发放与管理、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村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9项基层财政服务清单。通过制定“三个清单”,并配套编制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财政服务工作制度基础,推动乡镇财政更好地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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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15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