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抛家弃女“玩”失踪 司法救助对接法援帮忙[安徽法制报]
本报讯 丈夫携带借来的巨款失踪,女儿因无力替父还债自杀。陷入人生谷底的高某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9月16日,记者获悉,由于高某的现实困境,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受理此案后,首次适用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无缝对接”,帮助高某解决了眼前的难题。
据了解,该案是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今年6月份颁布实施《关于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互衔接的若干规定》后,马鞍山市第一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互衔接案件。
高某1989年1月与丈夫王某登记结婚,两人均系马鞍山某企业待岗职工。婚后育有一女,女儿聪明乖巧,深得家人喜爱。迫于生计,夫妻二人便做小生意以补贴家用。去年4月,王某骗上班的女儿说准备在市区给女儿买房,让女儿向其公司借款6万元。女儿将钱交给王某后,王某又多处筹集了数十万元款项,然后就失踪了。家人四处找寻未果,无奈报警。高某和女儿生活陷入困境,整日精神紧张,以泪洗面。3月,女儿因无力偿还公司借款等原因在出租房中烧炭自杀身亡。高某于次日在当地电视台反复播出寻人启事,告知女儿去世的信息,通知其速回,但王某至今没有任何消息。
高某无奈之下,到雨山区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将家庭唯一的一套安置房判归自己。高某没有文化,连自己的名字也写不好,更不知道如何写诉状和收集准备证据材料。雨山区法院办案人员经向王某原单位、社区及王某的直系亲属走访调查,证实情况属实。鉴于高某的特殊情况,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办案人员第一时间给高某办理了司法救助,免交诉讼费1700元,并主动联系协调雨山区法援中心为高某提供了免费的法律帮助。
“高某现在太可怜了,连买卫生纸的钱都要我们救济。我支持弟媳离婚,房子给她也算是补偿。孩子太可惜了!王某太可恨了!”王某的亲姐姐也为高某鸣不平。
据介绍,6月1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并颁发《关于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互衔接的若干规定》。根据该规定内容,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经审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司法救助的,可以给当事人发出人民法院准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通知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可凭此通知直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汪再荣刘洪涛 记者唐欢)
稿件来源:2014年9月23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