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妻子法庭公布丈夫找情人证据 索赔精神损失2万元

06.12.2015  11:21

舒城县的伍先生起诉要求与妻子周女士离婚,结果妻子周女士反戈一击,当庭举证丈夫在一些知名交友网站上发布的找情人的信息资料,认为丈夫私 生活 太混乱,如果离婚,应当赔偿其精神损失两万元。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12月4日下午获悉,这起离婚纠纷案经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和调解,最终以离婚收场,原告当天支付被告6万元。

日前,原告伍先生跑到舒城县法院起诉,要与老婆离婚。他罗列了一大堆离婚理由:他于2005年10月份在外省工作时,经人介绍认识了安徽老乡周女士。2007年下半年双方登记结婚,后生下一女。由于夫妻俩婚前身处两地打工,彼此缺乏了解,而婚后被告则对原告颐指气使,挣钱也从不用于家庭:被告在婚后还与前男友联系,对感情不忠;结婚时还隐瞒真实年龄,还以生二胎为由骗了自己几万元;被告经常指责和看不起原告,对婚姻一直不满,多次吵着要离婚,自己去看孩子不但被阻止,还被殴打等等,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伍先生因此起诉请求判决自己和周女士离婚,婚生女由男方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面对伍先生的指责,被告周女士可谓有备而来、反戈一击。她当庭拿出一堆打印出来的材料,列举出丈夫伍先生的QQ聊天记录、头像及在国内知名交友网站找情人的信息、保证书、账户、开房记录等一组证据,用以证明原告的私生活混乱。

“被告周女士认为,原告诉请不实,离婚过错在于原告,自己不同意离婚。婚后,原告重男轻女,还常与其他异性交往、发生关系,更过分的是在一些国内知名交友网站发布找情人信息,其品行差,私生活太混乱……。”法官介绍说,周女士认为原告给她造成了精神损害,如果判决离婚,应当赔偿她精神损失两万元,婚生女由自己抚养,原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8万元,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对于周女士的举证,伍先生表示不认可,称被告所说的QQ号并不是他的,且无出处和时间,认为这是周女士为了丑化他伪造的证据;保证书是双方吵架时,在被告以离婚相威胁的情况下所写,并不是他的真实意愿,被告所举并不能达到被告的证明目的,双方也无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鉴于原、被告间矛盾激化,积怨很深,法官对其进行了离婚调解、释法,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原告伍先生与被告周女士自愿离婚;婚生女由被告抚养,原告支付抚养费;原告支付被告周女士6万元。(方芳 查茜 记者 窦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