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中标后遭举报砸50万灭火 建筑企业涉嫌单位行贿被公诉
26.09.2015 04:18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随着巢湖市重点局原局长丁传圣受贿获刑,山河建筑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山河集团安徽公司”)也浮出了水面。日前,合肥包河区检察院以单位行贿罪对山河集团安徽公司、公司执行董事褚某某提起了公诉。据了解,这家公司和褚某某涉嫌向丁传圣和合肥另一家机关单位的部门负责人胡道发行贿。其中,向胡道发行贿的50万元,是因该公司遭举报而采取的灭火之举。
为拿工程3次行贿30万
检方指控,2013年3月,吴某(另案处理)挂靠山河集团安徽公司,先后以山河建筑集团名义投标巢湖裕溪河畔一标段、新港雅居三期工程项目并中标。
2013年4月,工程预中标公示期间,丁传圣带队到湖北武汉山河建筑集团公司考察该公司的资质、业绩。为了顺利通过考察签订合同,褚某某送给丁传圣10万元现金。 2013年5月,褚某某为感谢丁传圣在考察过程中的关照,又送了10万元。 2013年6月,山河建筑集团、山河建筑集团安徽公司共同和业主单位巢湖市重点局签订了两个工程的施工合同。 2014年春节前,为感谢丁传圣在其承接工程时的关照,褚某某第三次送给丁传圣10万元。
为了灭火一口气砸50万
检方还指控,去年3月份,山河集团安徽公司预中标庐江“军二路”第四合同段工程项目,被他人举报到主管部门,反映该公司在投标时所提交的施工业绩作假。随后,褚某某委托吴某帮忙找人解决,并约定费用由褚某某承担。随后,吴某通过朋友送给主管单位监督处处长胡道发50万元现金。褚某某的灭火之举颇有成效。昨日,记者在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网站中查询的一则材料显示,去年10月15日,庐江县有关领导曾参观“军二路”项目四标段并召开现场会议。当时,褚某某代表山河集团安徽公司做了工作汇报,承诺确保工程按时竣工。记者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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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2015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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