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一处长受贿74万元领刑10年 单位厕所里收钱

01.07.2014  13:19
导读:短短4年间,从水泥公司、钢铁公司到金属制造企业,很多人都想方设法地“巴结”单磊,先后“孝敬”他74.4万元。他拿钱不拘小节,无论是在酒店、办公室,还是在单位厕所里,都可以来者不拒。

单磊一度风光无限。他曾担任省经信委原材料工业处的处长,掌管着全省钢铁、稀土、有色等行业的管理工作。

短短4年间,从水泥公司、钢铁公司到金属制造企业,很多人都想方设法地“巴结”单磊,先后“孝敬”他74.4万元。他拿钱不拘小节,无论是在酒店、办公室,还是在单位厕所里,都可以来者不拒。

昨日,记者获悉,日前,池州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单磊有期徒刑十年。

【吃惊】5企业共设基金行贿

2010年下半年,单磊带队到马鞍山检查铸造用生铁企业技改落实情况。检查中,他发现马鞍山市天某冶金有限公司、马鞍山市诚某金属制造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宝某金属制品工贸有限公司、当涂县明某炉料加工厂、马鞍山市海某炉料物贸有限责任公司都没有达标,因而责令停产整顿。

因技改投入资金较大,5家企业的老板在一起协商对策,最终决定联手行贿。他们推举天某公司法人代表纪某某向单磊求情。后来,在单磊居住的酒店房间内,纪某某代表5家企业送上现金2万元。

从那以后,5家企业达成默契:不定期共同出资,设立行贿基金,用于涉及共同利益的有关事务开支。在2010年到2013年,5家企业先后6次主动送给单磊9.5万元。同时,单磊也将5家企业当成了摇钱树,多次通过报销个人消费发票的方式向5家企业索要11.6万元。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