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公司老板伪造公文骗取款1400万元被判无期

08.09.2015  23:46

  赵某某系亳州市诚润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没有资金、没有批文的她竞然伪造公文,与他人签订入股协议,先后骗取投资款1400万元。最终落得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下场。

  2012年8月份,赵某某为参与竞争出租车业务,准备扩大公司名下的出租车数量,但一无资金、二无批文如何吸引投资、扩大规模?情急之中的她竟然动起了歪主意,伪造增加出租车车型的批复和中标通知书后,取得了李某某的信任。与赵某某签订了持投协议书后,李某某于2012年8月至12月分3次将1400万元汇入赵某某指定的帐户。面对从天而降的巨款,赵某某用来购车、购房、偿还个人债务等方式进行恣意挥霍,给李某某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近期,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认定赵某某犯合同诈骗罪,维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赵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的判决。(高晓静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