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10万元据为己有 女子购买假证诈骗
28.08.2015 09:59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明明没能力帮人,却不忍将到手的10万元归还,熊某某(女)遂采用购买假证的方式实施诈骗。近日,弋江区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被害人李某某、方某为其经营的矿业公司采矿权延期以及扩界事宜找王某某帮忙,王某某为此找到熊某某,熊某某同意给予帮忙,并索要先期费用。2014年5月17日,李某某转账10万元到王某某账户,王某某即将这笔钱给了熊某某。
之后,熊某某明知自己没有能力给予帮助,通过购买伪造的“国土资源部受理回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正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采矿登记专用章”等方法欺骗王某某、李某某等人,后因事情败露,熊某某潜逃。2014年8月30日,熊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赃款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现金1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鉴于熊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且退出全部赃款等,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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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201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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