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林业系统获市政府2000万元受灾补贴
22.08.2014 08:45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根据《海口市林业局等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方案》市政府此次安排受灾林业恢复生产补贴资金2000万元。其中包括林业资源受灾恢复补贴资金1000万元,具体分配如下:(1)造林补贴资金:全市补贴面积11850亩,安排补贴资金822万元。补贴范围:本市行政辖区内因“威马逊”超强台风造成损失,灾后人工造林或更新造林地块(小班)面积在1亩以上的造林农户或造林单位。补贴林种:沿海防护林、生态经济兼用林。补贴标准:沿海防护林人工造林或更新造林的,一律按照每亩1200元补贴。沿海防护林补贴1850亩;生态经济兼用林人工造林或更新造林的,一律按照每亩6000元补贴。生态经济兼用林补贴10000亩。补贴期限: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2)古树名木补贴资金:全市补贴296株,安排补贴资金148万元。补贴对象:2008年以来依据《海口市古树名木管理规定》挂牌及认定为后续资源受灾的古树名木。主要用于抢救受灾倾斜、倒伏,修剪、扶正的古树名木。补贴标准:按每株5000元安排到各区(场)。补贴期限:从2014年8月1日至31日。(3)森林病虫害防治补贴资金10万元。(4)森林防火补贴资金20万元。
2000万元中还包括花卉大棚受灾恢复补贴资金430万元,具体分配如下:带风机制冷高端花卉温室大棚补贴130万元;带苗床中档花卉大棚补贴130万元;由钢管、水泥立柱加荫网搭建的简易荫网大棚补贴170万元。大棚补贴资金由市林业局拨付各区(场)林业部门。
2000万元受灾补贴还包括万元花卉受灾恢复生产种苗补贴资金安排570万元,具体分配如下:高端花卉品种如兰花、红掌、凤梨等种苗恢复生产补贴500亩,补贴标准3000亩,补贴资金150万元;其它花卉补贴4000亩,补贴标准每亩600元,补贴240万元;倒伏苗木补贴18000亩,补贴标准每亩100元,补贴180万元。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2.08.2014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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