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耍新招诈骗50余万元 以高利息为诱饵以房产中介为掩护

28.02.2015  13:38

  随着经济发展,财产型犯罪越来越多,尤其是诈骗犯罪。这些人利用大家投机取巧的心理,编造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的信任,给被害人带来财产损失。近日,宜秀区检察院对一起50余万元的诈骗案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6日,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方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被告人方某某在安庆市开发区经营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谎称帮卖房户提前还贷、与人合伙投资购买房屋等理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多次向被害人曹某施骗,共骗取43万余元,还以帮助介绍购房为由扣留被害人刘某的购房款9.6万元,谎称待交接房屋后再返还购房款,但最终方某某将上述款项用于赌博挥霍殆尽。犯罪过程中,方某某利用经营房产中介为掩护,让被害人难以发现而且上当受骗。为了让被害人相信自己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方某某不仅让被害人看到其房产中介生意兴隆的假象,还在前期借款到期时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续借资金,待该房产中介关闭后,被害人才发现方某某携款不见踪影。

  检察官告诉记者,这起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大多是轻信天上掉馅饼,贪图高额利息,没想到却因小失大。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一些假象和利益的驱动让有些人纷纷迷惑中计,放松了警惕,以至于最终贪利折本,后悔莫及。(安庆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