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七部门联合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
25.08.2016 19:3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合肥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普法办等7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全市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实施意见》明确了以案释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内涵目的和基本原则,要求各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切实重视以案释法工作,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工作中,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司法实践、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律素养的过程。《实施意见》规定,以案释法的责任主体包括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及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普法对象既包括案件当事人、参与人和服务对象,也包括社会大众,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和新市民群体的以案释法工作。作为“释法”重点,我市将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公民旁听庭审制度、以案释法案例库制度等5项制度,形成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意义的制度体系,有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合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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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8.2016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