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案合调解 挽损七千万

06.01.2016  15:44
 

  安徽法院网讯  “我们愿意与原告进行调解,履行相应还款义务,请求桐城市人民法院解除对我公司采矿权的查封。”2015年12月24日上午,山西某四公司的两位共同委托代理人来到桐城市人民法院金神人民法庭如此说道。经金神人民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5年12月25日就所涉定作合同纠纷系列七案(涉案标的额高达七千多万元)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2015年9月11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受理该定作合同纠纷系列七案,两原告系桐城市某重工有限公司、桐城市某橡塑工业有限公司,四被告均系山西公司。四被告至起诉时共欠两原告款项5809.8096万元,两原告因催款无获而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立即付清欠款5809.8096万元,并承担利息2100万元。2015年9月17日,该院受理两原告诉讼保全申请,对四被告采取诉讼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