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十八年前一顿酒 入室强奸抢劫换来十年徒刑
17.12.2015 20:37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十八年前一顿酒,入室强奸、抢劫,换来十年徒刑;十八年来隐姓埋名,东躲西藏,难逃法律制裁。近日,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六年,以抢劫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1997年的一天,二十出头的曹某和朋友吴某(已判刑)喝酒至深夜,二人喝的酩酊大醉,摇摇晃晃的前往朋友家。因醉酒不太清醒,二人途径张某家时,误将张某家当做了朋友家。因敲错了门,遭到张某的辱骂。曹某遂伙同吴某借着酒劲破门进入张某家,持刀、棍相威胁,采用暴力轮流将张某奸淫,并趁着张某不敢反抗之际,拿走室内的一块金鸡牌手表、一块瑞士牌手表等物品。经鉴定,被抢物品价值191元。归案后,曹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懊悔当年醉酒导致失去控制,降低了自我控制能力。
凤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曹某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对张某实施轮奸,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又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价值191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实行数罪并罚。曹某能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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