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铭刻着合肥法官为民情怀
安徽法院网讯 “王法官,如果没有你们的依法裁判和帮助,这些年我们母女真不知道会怎样?非常感谢每位帮助过我们的法官,感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我们伸张正义。”1月6日下午,张女士就带着6岁的女儿来到合肥中院,给曾经办理案件的承办法官王亚明送来一面上书“包公在世,现有青天”的锦旗,以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并连口称赞合肥法院办案公正,一心替老百姓说话。
时间回到2008年前,年轻的张女士怀揣梦想来省城合肥打工,但多年过去了,一直没能找到理想的伴侣。于是她决定通过电台征婚的方式来寻找可以信赖和托付的人生伴侣。魏某在听到广播后觉得有机可乘,便隐瞒自己已有妻室儿女的事实,与张女士取得联系。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张女士发现自己怀孕,魏某得知这一消息后,要么抵赖,要么逼其堕胎,但张女士坚持要生下孩子。2010年元月,张女士生下女儿,但魏某避而不见,不给分文抚养费。
孩子出生后,张女士母女一直挤在几平方米的自行车棚,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生活用品,仅靠每月600元的工资及好心人的资助艰难度日,嗷嗷待哺的孩子营养严重不良。无奈之下,当年10月,张女士以女儿的名义将魏某诉至肥西县人民法院讨要抚养费。
庭审中,魏某既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又拒绝做亲子鉴定。在此情况下,肥西法院依据张女士掌握的手机短信及报案材料等证据,按照最高法院的相关解释,推定孩子与魏某亲子关系成立,判令魏某自起诉时始至张宝某18周岁时止,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
案件判决后,张女士认为数额太少且从起诉时支付抚养费不当而提起上诉。合肥中院审监庭二审时查明魏某为农村户口,既无固定职业也无稳定收入,按当地标准每月400元的抚养费合情合理,但抚养费应从孩子出生时支付,遂依法变更判决,并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张女士的思想工作。最终,法官们上门宣判和公正判决,让张女士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这一判决结果也得到张女士的衷心理解。
案件的圆满结束,并没能让承办法官王亚明松一口气。面对为生活所困的母女俩,合肥中院审监庭的法官们想方设法为这对母女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难题。在市中院的推动下,该案当年经过新闻媒体报道后,不少社会爱心人士通过不同方式帮助母女俩,张女士和孩子的生活得到了很大改善,还有一位爱心人士每年资助6000元帮助小孩上幼儿园。与此同时,自2011年以来,每年春节前夕,承办法官王亚明总会带上书记员前往张女士家中看望这对母女,并前后为她们捐款3000多元,以实际行动演绎了一段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动人故事。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合肥法院不断前进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正如小小的水滴能够反射出太阳的光辉,每一起公正审理的具体案件,乃至法官每一个细微的努力,都会折射出司法公正为民的光辉。一直以来,合肥中院始终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工作主线,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实践证明,人民群众送来的一面面锦旗,不仅是对合肥法官公正办案的褒奖,更是对合肥法院为民情怀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