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东区一男子拿起板砖砸向自己亲生父亲

16.10.2014  14:17

  颍东区的胡大光和邻居吵架,父亲劝架时训斥了他几句,他便怒骂父亲,拿起砖头拍向父亲的脸部。近日,颍东区法院送达判决书,胡大光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今年3月份的一天,胡大光在家门口碰到了邻居蒋某。胡大光拦住蒋某的去路说:“你家的狗昨天咬了我。”蒋某说自家的狗从没咬过人。胡大光不答应,说自己的腿被咬伤了,隔着衣服才没有破皮,但蒋某必须负责。

  为此,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了起来。

  当时,胡大光的父亲胡建军正在家干活,听见争吵声立刻跑出来制止。问清了事情的原由后,胡建军制止儿子说:“蒋家的狗就是不咬人,你别找事了。

  这话一出,胡大光来了气,认为父亲偏袒外人,帮着外人欺负自己。当着邻居的面,胡大光对其父破口大骂。为了管教儿子,胡建军随手捡起一根拇指粗细的木棍打了胡大光两下。

  这两下,打在身上根本不疼,可胡大光却变得怒不可遏。他捡起路边的一块砖,向父亲冲了过去,母亲看情况不妙将儿子手中的板砖夺下。胡大光不依不饶,再次拿起一块板砖朝着父亲的面部打了下去。

  随后,胡建军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胡建军右侧眼眶外侧壁、右侧颧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右颞骨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事发后,胡大光70多岁的母亲报案。随后,警方在胡大光家中将其抓获。

  谈起自己的儿子,胡建军满腹委屈。在父母眼中,30多岁的胡大光人很“”,自从其妻走了后,他将孩子撇给父母不管不问。而这次“狗咬人”风波,胡建军认为是儿子想讹人家。胡建军表示自己不需要胡大光赔偿,更不会谅解他,只希望他能在监狱中反省,改过自新。

  开庭时,胡大光当庭翻供,否认殴打其父,称其父是不小心摔伤的,请求法官宣告其无罪。法院审理认为,胡大光犯罪属实,有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且有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被告人当庭翻供的理由不足。最终,法院判决胡大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宣判后,胡大光表示服判,不上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