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进一步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专项检查
23.07.2015 18:08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局决定从7月下旬到10月底,对全省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的要求是:一要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二是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肃查处通过欺骗手段获取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违法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等违法违规问题。三是明确负责药品批发企业日常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在企业办公大厅显著位置悬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企业监督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检查结束后,省局将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进行通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3.07.2015 18:08